宜昌城区普高按四种方式录取

   2012-12-18 9060
核心提示:今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统一划等录取、保送录取、破格录取和特长录取4种招生方式。分3个批次录取,按1:1:1左右的比例差额投

今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统一划等录取、保送录取、破格录取和特长录取”4种招生方式。分3个批次录取,按1:1:1左右的比例差额投档录取,学业成绩二次量化“等级值”位次列前优先录取,除三峡艺术高中和市外校外,其他高中均按照、“正取和择校”两类计划录取。

一、统一划等录取

统一划等录取是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统一划等,差额投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统一划等录取是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方式。

(一)市教育局确定录取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次:市一中、夷陵中学和葛洲坝高级中学;第二批次:市二中、宜昌三峡艺术高中、市外国语学校;第三批次:市七中、市田家炳中学(市十三中)、葛洲坝西陵中学和市十八中。

(二)市教育局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除宜昌三峡艺术高中和市外国语学校以外,其他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均分为“正取和择校”二类。(三)市教育局在学业统一考试结束后公布学业统一考试等第人数、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信息。

(四)考生依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学业统一考试等第人数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信息,在就读初中学校填报升学志愿。考生在同批次学校同类计划(正取和择校)中可填报三个志愿。

(五)市教育局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学业统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学生志愿,按1:1.1左右的比例划定各批次学校各类计划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学业统一考试成绩的“醉低投档等级标准”,实行差额投档。

(六)市教育局划定各批次学校各类计划“学业统一考试成绩”投档等级的规则是:对统一考试的五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成绩的等级进行二次量化,并确定“等级值”。如果“等级值”大则位次列前,优先投档。如果“等级值”相同,则醉高等级数A多者位次列前,优先投档;当醉高等级数A相同时,次高等级数B多者位次列前,优先投档。依此类推。

择校生的录取继续执行湖北省有关“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要求。

(七)各招生学校在差额录取时,要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特色要求、学生的学业成绩(统一考试和统一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综合评语)、优录条件等,制定具体录取标准和办法,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各招生学校如果根据学生的学业统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考查成绩和优录条件等信息仍然无法甄别考生,可以组织加试。高中学校组织加试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九)各招生学校在确定差额录取落选人时,学校招生委员会要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票决制”。对于差额落选人员,学校招生委员会要如实填写“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退档卡”,说明退档原因。

(十)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加盖录取专用章后方可生效。除因档案投放失误外,根据考生志愿,考生一旦被高中学校录取,不再作调整。

二、保送录取

为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实行优秀学生保送录取制度。

(一)保送生资格:平时学业成绩优秀,即在“八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九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和九年级下学期的期中考试”的三次考试中,学业统一考试学科成绩的等级均名列年级前列,综合素质评定各维度原则上均为A等;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两年以上,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平时学业成绩优秀,即在“八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九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和九年级下学期的期中考试”的三次考试中,学业统一考试学科成绩的等级均名列年级前列,综合素质评定各项结果原则上均为“A等”。

初中阶段读三年以上和在城区借考的学生不具备保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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