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应是一座“光明之城”
“评价一座城市是否充满生机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城市夜景建设所达到的水准。”市建委称,夜景与一个城市的商业和旅游业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宜昌作为电力之都,没理由不是一座“光明之城”。方案指出,根据宜昌城市道路的自然格局和建设风格,白天以绿化、整洁与美化构成第一轮廓线景观,夜晚以灯光夜景构成第二轮廓线景观。灯光的配置可以反映道路的轮廓,强化优美之处,淡化不足。因此,可以通过灯光使道路在夜间焕发出新的生命力,给人以美感。
根据以上构想,宜昌市灯光环境定位不应是杂乱无章的 “灯光城市”,也不是临时应景的“星星点灯”或者是无所选择的“彻夜通明”。其道路灯光环境的建设应融于科技、文化艺术、信息广告及灯光色彩于一体,体现文化品位,使市民和游人在夜晚置身于浓郁的艺术和安全的交通环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