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老年人避暑游需要注意的那些坑

   2021-07-09 三峡晚报记者王军9090
核心提示:7日是小暑,小暑过后出梅入伏,炎炎盛夏即将登场。宜昌爱好旅游避暑的老年人,又开始像候鸟一样集结成群逐凉而游。各种户外群、

 7日是小暑,小暑过后“出梅”入伏,炎炎盛夏即将登场。宜昌爱好旅游避暑的老年人,又开始像候鸟一样集结成群逐凉而游。各种户外群、驴友群、旅游群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社交平台上,一些打着投保回馈游、购物包价游、AA制“群旅游”幌子的“不合理低价游”,以中老年人为目标客户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

夏季老年人避暑

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杜红星7日表示,“不合理低价游”在整治查处时面临取证难、维权难等诸多难题;市民特别是老年群体出游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索要发票,一旦遇到纠纷要及时拨打全国旅游投诉热线12301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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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99元低价游买回一堆保健品

虽已过去2个多月,在城区某事业单位工作的邹先生,一直对父母参与的“99元游桂林”活动耿耿于怀:“去了两天一夜,说是每人99元,结果回来买了3200元的保健品,还不知道会不会吃出问题。”

邹先生的父母今年六七十岁,都患有高血压,现居江西赣州农村。今年5月,邹先生在当地某保险公司当业务员的远房亲戚,游说自己的父母和邹先生的父母报名参加了公司组织的“99元游桂林”活动。“当时父母跟我打电话说了就觉得有问题,99块钱连住宿费都不够,更不要说还要管吃喝玩,怎么还能玩两天一夜?”

尽管邹先生不想让父母参加,但亲戚表示“旅游是公司贴了钱在做,说是回馈答谢投保客户”。邹先生为了不扫老人的兴,只好由着父母去。等父母游完桂林回来,邹先生打电话一问才知道是真有猫腻:“父母买了3200元的灵芝孢子粉,同去的大伯花了2万块,买的全是保健用品,一张按摩床还是从桂林拖回来的。”

意识到父母上当后,邹先生反复问父母,买这些东西是不是组织方强迫购买的,但父母却告诉他是自愿的,“他们被带去了多个保健用品销售店,每到一处,就有销售人员跟他们游说,这个东西如何如何好。母亲有十多年的高血压史,听他们说喝灵芝孢子粉很有效,就跟她和父亲一人买了一份。”邹先生本想收集证据维权,但因为父母不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醉后不了了之。

“组织这样的‘低价游’基本是亏本的,只能靠游客购物获得‘返点’赢利。”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参加“低价游”的多以老年人为主,组织者很多不是正规的旅行社,有保险行业的,也有保健品企业。他们与购物店、商家通常有合作,在设计游客线路时,都会选择参观企业、进购物店,以举办讲座等方式进行虚假、过度宣传,诱导老人消费,“一番‘洗脑’后,总会有几个‘冤大头’。”

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存在取证尴尬

为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安排部署,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自今年3月份起,在全市展开为期6个月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

负责整治查处的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杜红星介绍,此次重点整治两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二是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营销等方式招徕旅游者。

杜红星表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他们将保险、保健品等各类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包价旅游产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特别是以中老年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旅游团队、地接社的执法检查,特别对旅游集散地、主要景区中的旅游团队进行重点执法。

“‘不合理低价游’很多时候是一些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在背后推波助澜,但因为其旅游目的地大多不在宜昌、当事人不配合等,导致取证难查处难。”杜红星透露,有不少投诉举报人是当事人的子女或老伴,一旦他们介入调查取证,当事人无一例外矢口否认,“这些当事人被‘洗脑’后,从始至终不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或者也可能意识到上当了,但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不配合,导致我们的调查非常被动。”

对于时下较火的AA制“群旅游”,杜红星表示,从他们掌握的情况看,有不少组织群游的群主,通过商家“返点”等形式拿回扣,这实际上具有了营利性质,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是他们整治打击的对象。杜红星提醒,即便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这种AA制“群旅游”因参与人员多为老年人,为了降低成本,出游车辆存在安全、保险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一旦旅途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很容易引发纠纷。

老年人优哉游哉如何避坑?

老年人优哉游哉,如何避开花样翻新的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老年人旅游遇下面几种情况不得不防:

“旅游产品”成购买、充值的赠品,不得不防。不法企业借用“会员福利”、“企业年会”组织的“低价游或免费游”,本质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吸引游客组织旅游活动,再通过“购物”“另行消费”进行成本转嫁,表面上免费或低价“吃、住、行”,实则或诱骗或强迫购物,如保健产品、各类珠宝首饰、乳胶产品等,动辄成千上万元,旅游者在购物的同时已然在为低价或免费游买单。

保健品公司成“旅游公司”,不得不防。一些保健品公司为避开市场监管,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成为旅行社,打着“养生之旅”的旗号开展各类旅游活动,利用旅游之便对旅游者进行保健品推销、洗脑。这类“旅游公司”往往利用微信、老人协会、社区居民群、老年俱乐部等各种渠道吸引消费者,或通过有“利益输送”的“牵头人”进行招徕活动,消除群众疑虑,建立可信度,进而顺利组织大批老年人游客,大肆敛财。

针对自由随意、价格美丽的AA制“群旅游”,这名负责人也提醒老年群友,切莫因贪图便宜看花眼。

貌似AA制,实则为赢利。“群旅游”的价格常以AA制的形式出现,分解为车费、景点门票、餐费等,看起来价格透明,群主只是发起者,群成员分担费用,公平合理。其实不然,当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群主在吃、住、行、门票等方面都能拿到优惠的团队价格,这和群成员交纳的费用有差价,加上参与人数众多,利润就相当可观。

领队无资质,合同未签订。“群旅游”的领队一般是旅游爱好者,没有经过专业的野外生存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出游前一般是在群里召集,不会和参与者签订协议或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安全或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领队常会以为自由结伴出游为由,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正规旅行社按照《旅游法》的要求,投保有旅行社责任险,用以保障旅行社和游客遭受意外事故时的权益,但“群旅游”通常没有此项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无从谈起,产生纠纷在所难免。

追责无依据,游客难维权。“群”这类旅游组织者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未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监管难度大。此外,“户外群”组团游的付款方式,有的通过现金支付,也有的通过支付宝和银行卡转账,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合同,发起人只是一个网名,人都很难找到。如果出现纠纷或伤亡事故,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而且,给执法部门取证造成很大困难,参与的网友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配合提供证据,导致游客遭遇侵权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法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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