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成全国审批环节醉少的城市之一

   2013-01-09 6980
核心提示:宜昌市政府昨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原来的252项市级审批事项中仅保留72项,从1月10日起实施。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常务副主任杨德生介绍,这意味着市级审批程序仅

宜昌市政府昨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原来的252项市级审批事项中仅保留72项,从1月10日起实施。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常务副主任杨德生介绍,这意味着市级审批程序仅为72项的宜昌,将成全国审批环节醉少的城市之一。

杨德生说,此前,宜昌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有252项。调整后,将市级行政审批与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分开。其中,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仅为72项。其余的180项中,经调整、合并,确定市级管理服务事项为76项,下放至区级11项,实行动态管理的有26项,取消20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裁剪了71%,比此前的全国行政审批事项醉少的湖北鄂州市(74项)还要少2项。

根据要求,从本月10日起,行驶证、驾照,护照,广告经营、药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娱乐场所、营业性表演团体、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等72项审批事项仍为市级行政审批。

包括户口迁移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登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房屋登记,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组织机构代码证,教师资格认定,事业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等76项市级行政审批被调整为行政管理服务类事项。

道路运输超限物品临时通行证,公章刻制业,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城市垃圾处置审批,电影放映经营许可,食品流通许可等11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区级。

包括办理犬养证,古树名木的迁移买卖和转让审批,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审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核发(属省级权限)等20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

此外,还有26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市政府强调,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严禁擅自保留或变相审批;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应做好衔接,防止缺位;对实行动态管理的审批事项,在需要时,经市法制办认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启动实施;对调整为管理服务类的事项,要简化办事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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