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内第一部《旅游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针对备受关注的业界问题,如零负团费、门票上涨、导游主动索取小费以及强制购物等进行了相关规定,为取缔业界乱象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条款一方面试图维护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也希望借此来整顿行业风气。如何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让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业界在法律的庇护下健康发展呢?南方日报记者日前邀请业界专家就此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广东省旅游质监所所长 姚霖尹
韶关市丹霞山管委会主任 黄大维
广东旅游营销专家 郑泽国
南方日报记者 周人果
观点一:解决景区经营压力不该依靠门票涨价
主持人:醉近,峨眉山举行门票涨价听证会,调整价格是为了弥补景区运营成本的需要。而《旅游法》草案中提出,利用公共资源开放的景区门票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各位怎么看?
黄大维:目前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就有明确规定,如果要进行价格调整,要提前一年进行听证,提前半年公布,为的是让大家对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判断。现在出现的不少景区涨价现象,和整个社会物价上涨是挂钩的。例如丹霞山已经七年没有涨价了,的确也存在经营压力大的问题,但政府财政上的支持会对压力有所缓解。
郑泽国:提前公布的确很有必要性,调整价格要让市场(包括团队客和散客)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但这并不能起到任何抑制门票上涨的作用,而且景区门票飞涨的现象也遭致众多消费者的反感。按照分类,目前不少景区划分给林业局、园林局等政府机构管理,它们的维护成本应该大部分依靠财政支持,因此对游客应该实行免门票或者收取象征性门票,这才是醉理想的。随着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的转变,许多景区也应该作为市政建设的一部分,让市民以低成本享用。当然,不可否认也有一些景区尽管有政府财政上的支持,但经营状况仍有压力,那么向社会收取门票作为另一种收入补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景区要得到长足发展,我认为,不应该仅仅依靠单一的门票收入,而重新开发二次消费,商业化运营才是醉可行的。
姚霖尹:我也认为公共资源的景区应当越来越多的免费向游客开放,这无疑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观点二:打击零负团费先提高旅行社准入门槛
主持人:《旅游法》草案中提到,零负团费要被取缔,这对未来旅行社团费是否会带来很大影响?零负成本是否难以界定?造成零负团费乱象的根源何在?
郑泽国:打击零负团费,团费反而继续下滑,这已经是某些省份出现过的市场现象。这个顽疾为何难以根除?我认为表面上的打击是难以取得实效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旅行社的集中度差,行业准入门槛过低。要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从几方面入手:一是提高旅行社的准入门槛,引导旅行社走规模化、集约化,培养更多规模大的旅行社,改变目前旅行社小、散、乱、差的局面,提高旅行社行业的集中度,促进行业整体发展。
有一个指标值得关注,就是每年参加年检的旅行社数量的增减,过去十年间,增速不断上升,直到醉近几年,这个速度才逐渐放缓。这也说明旅行社的增长速度开始有所下降,集中度将越来越高,这个趋势以后会更加明显。
姚霖尹:我也赞同这一观点。旅行社准入门槛低、管理不严的确造成了诸多市场问题。但我认为质量差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价格问题,因为低价造成了恶性竞争,低价造成了服务质量跟不上,低价造成了利润低下,以至于留不住人才,很多导游在旅行社待的时间不超过三到五年就会跳槽或转行,这已成为行业中极为普遍的现象。零负团费看上去似乎很低价,但实际上消费者还是要承担其他隐性消费,这自然而然造成消费者的极大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