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向外地游客征收滇池生态保护费被人大否决

   2012-12-18 4200

  据《春城晚报》报道颇受争议的滇池生态补偿费,未获立法明确。在9月26日召开的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中,根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滇池生态补偿费条款已从该条例中删除。

  在条例草案二审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滇池生态补偿费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等事项尚在研究中,通过地方立法予以明确不合适。经研究,删除了草案中关于滇池生态补偿费的规定。昆明市政府如需设立该项收费,可按规定程序报请批准。

  >>背景

  昆明拟对滇池游客收费

  今年8月初,“昆明拟对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生态保护费”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消息称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不少网民认为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太离谱”。

  据了解,云南省政府关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提出,目前滇池综合治理资金缺口达80%,条例拟规定昆明市政府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滇池保护和扶持保护范围内群众的生产生活,还将设立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7月下旬,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了审议。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昆明市将在此基础上制定征收方案,并上报云南省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审批。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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