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区何以屡遭别墅“染指”

   2012-12-18 4980

  近日据媒体报道,因风景秀美、文化历史厚重而享誉海内外的世界文化遗产庐山,有严格的规划限制和保护规定。但就在这个砍一棵树都必须审批的地方,竟有开发商兴建有产权的别墅,且这些别墅陆续获得庐山管理局相关部门发放的预售许可证,公开对个人销售。

  说起来,这并非庐山首次遭致“垂涎”,2005年,江西省就有一些干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在庐山风景区的莲花洞景区兴建私家别墅,导致该景区一度抢建别墅成风。

  那么,风景名胜区内究竟能不能建别墅?答案当然是“否”。早在2002年,国务院就在《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明确:“风景名胜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国家资源,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也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正是据此,彼时,经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江西省对在莲花洞景区违规建造的别墅进行了拆除或没收,并给予涉事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然而,前车之鉴尚在眼前,景区违规建别墅却又在庐山卷土重来,且违规“级别”直线上升2005年,只是当地一些干部在莲花洞景区建造私家别墅,现在则是开发商在庐山上堂而皇之大兴土木,面向个人开建及销售别墅。

  其实,不仅是庐山,从近年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其他一些地方的风景名胜区也已经或正在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往远了说,天津蓟县盘山5A级风景区、北京西山风景区、上海佘山、山东泰山等名胜景观,都曾遭遇豪华别墅的“进攻”。往近了说,除了庐山之外,素有淮北平川第一神山之称的大伊山风景区,以及浙江金华一个省级旅游度假区,近日也被曝出现违规兴建别墅现象。

  这一系列漠视舆论质疑,在风景名胜区“大动干戈”开建别墅的行为,不啻给国内景区保护开了“坏头”,这既是对风景区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是对公共自然资源的肆意侵吞。究竟开发商何来如此“高调”违法的底气?而且,违规别墅从项目审批到开工建设,再到公开销售,皆非一朝一夕之事,那些身担监管之责的地方政府部门却能视而不见,无所作为,相当说不过去。

  分析监管“盲点”的成因,恐怕有两点,其一,由于同样的土地,别墅用地价格高出普通住宅用地价格数倍,别墅等高档住宅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等也高于普通住宅,加上别墅对周边地价、房价的带动力远强于普通住宅,因此,在地方财政及政绩的压力下,一些地方政府对别墅违规供地及建设“睁一眼闭一眼”。其二,职业操守不够、监管机制不顺,或官员涉身利益圈中,也都可能导致监管动力不足,造成不作为,如庐山景区管理局相关部门明知违法,却向开发商发放别墅预售许可证,多少说明了这一点。

  由此,从上述角度出发,对于在风景名胜区违规建造别墅的歪风,除需监管部门尽快发文叫停外,还应依法对相关人等进行问责。尤其此次再度违规“放行”别墅开发的庐山风景区,更应彻查监管缺位的原因,并严惩责任人,切忌不了了之,以免日后此风卷土重来。(傅烨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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