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故宫驱赶哺乳妇人后续:被罚6千或将申诉

   2012-12-18 6290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故宫驱离妇人哺乳事件,台北市卫生局调查后依“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对驱赶行为人台北故宫杨姓女员工及台北故宫代理院长周筑昆各处6000元(新台币,下同)罚锾,这也是台湾首例对驱赶哺乳行为开出的罚单。

  台北卫生局主秘姜郁美说,台北故宫不是很好的示范,依法处罚驱赶行为人、场所负责人以资警惕。

  曾姓母亲上月在社交网站主页发表“非常不愉快的故宫行vs。非常不雅观的喂母奶”一文,提到她带着7个月大的儿子,穿着哺乳衣与搭配哺乳用背巾,在台北故宫展览室外哺乳。没多久,一名女员工朝她走来,连说两次“你这样非常不雅观”,要她马上离开,她只好离开。因没见到相关指标,也无法找到故宫哺乳室。

  曾姓母亲发表文章后,网友群情激愤,至今被转贴分享超过上千次,有网友扬言揪团到台北故宫哺乳;另有网友认为故宫员工的言语、动作才是非常不雅观。

  台北卫生局健康管理处长林莉茹表示,经两方陈述意见、调阅监视器录像带等相关事证,认定杨姓女员工曾有驱赶行为。

  林莉茹说,由监视器录像带发现,杨姓员工走到曾姓母亲附近,时间两分多钟。虽然无法听清楚对话,但依据经验法则,杨姓员工应不只是提醒故宫有哺乳室就离开。

  综合判断认定杨姓女员工,违反妇女于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时,任何人不得禁止、驱离或妨碍规定,处6000元罚锾。另外,台北故宫未能提供杨姓女员工到职后,管理与教导责任的相关证明,并处故宫负责人6000元罚锾。

  台北故宫则表示,当日杨姓员工仅告知曾女“地下室有哺乳室”,并未驱赶她。台北故宫将等收到裁罚公文后,再决定是否提出诉愿。

  台北故宫公共事务室科长吕仁华指出,故宫地下一楼拥有一间设备完善的哺乳室,台北故宫也曾公告“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规定,向员工倡导。遭曾女投诉的杨姓员工,是故宫约聘员工,约聘1年期满后,已于8月初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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