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试点管理民间艺人街头表演 将设固定区域

   2012-12-18 3340

  受制于法规“瓶颈”的民间艺人上街自由表演,今后或有转机。近日,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在答复市台联《加强街头艺术管理 激发城市文化活力》提案时表示:在立法 “瓶颈”暂时无法突破的情况下,可对本市街头艺人管理进行试点,即在市区选取部分固定区域供街头艺人进行表演,由文化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街头表演人员、表演内容、表演区域、表演时间等要素进行核准,并送城管等部门备案。通过试点,将逐步推动相关立法工作,为加强街头艺术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在世界各地的知名观光景点或是旅游业发达的城市中,丰富而各具特色的街头艺术往往成为一道独特的流动风景, “街头民间艺人”以多样化的艺术表演形式诠释着 “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也让旅游景点和都市风光更具人文气息。参观过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游客也都有这样的感受:世博期间,众多身怀绝技的 “艺术达人”就曾走进世博园区,在场馆外或广场上表演了一场又一场生动活泼的近距离 “创意秀”,让无数游客排解了排队的无聊。这种专门针对排队游客安排的艺术表演,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世博会的文化内涵。

  目前本市对于街头艺术、街头艺人的管理或者规范尚未明确,街头艺人常被城管人员驱散。市台联认为,街头艺术能使上海的城市文化内涵更多元,城市表演艺术形式更多样,从而激发国际大都市的文化活力。应借鉴国内外城市对街头艺术的管理模式,由职能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探索建立符合上海实际发展情况的街头艺术管理机制。

  “我们非常赞同提案中 ‘通过制定地方性的管理条例’,明确街头艺人资质取得及相关授权管理机构,做到‘有章可循’,以促进街头艺术的健康发展等建议。”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在提案答复中认为,世界各地的知名观光景点或旅游业发达城市都可以看到形式多样的街头艺术,于不经意中为城市增添了迷人的文化魅力。而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目前确实已具备了街头艺术发展的各项条件。

  市文广局强调,就目前情况而言,特别是在立法领域还是存在一些 “瓶颈”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由于地方性法规无权设置有关资格资质类的许可事项,因此赋予街头艺人合法身份、对其进行资质认定方面存在法律障碍;对街头艺人的管理,与现行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存在矛盾。市文广局希望 “通过努力改变这一状况,首先要在文化与城管、交通等各部门间达成对街头艺人的共识以及理顺相应管理职责和关系”。(记者 冯兰蔺 通讯员 顾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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