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安部在6个城市推行为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便民措施,上海出入境管理部门昨天表示,这一举措的实施细则仍在制定中,并将于近期向市民公布。
记者了解到,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已经开展了为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沪籍引进人才签发出入境证件的试点工作,与之相比,此次公安部推出的便民措施进一步扩大了受惠人群。
受惠人群进一步扩大
记者经过比对发现,原来的试点措施,适用对象为非上海沪籍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不满16周岁的子女,同时申请人必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
根据本市相关政策,非沪籍人员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可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又分为人才引进类、就业类、依亲类三种。试点举措中,能够在上海申办出入境证件的,仅限持有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沪籍人员。
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有效期为3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以及《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为1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申办赴台个人旅游的,申请人户籍地须为已开放赴台个人游的地区,同时申请人必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
此次公安部推出的便民措施,针对人群为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受惠群体进一步扩大。
将开通多个办理专窗
记者了解到,原来的试点措施,根据公安部出入境证件签发规范,市出入境管理局在受理申请后,将会在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初审并向申请人户籍地发函核查。核查通过的,将在收到核查确认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签发工作。
此次公安部推出的便民措施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办证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建议申请人如有出国(境)计划,应提前预留充分的证件办理时间。
由于需要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情况核查,警方表示,试点举措暂未开通使用“网上约”、港澳再次旅游签注自助机、“双向通”等办证便利渠道。但为了方便办证,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市出入境管理局将在民生路受理大厅开设专窗受理,并安排经验丰富的民警为申请人服务。
记者昨天在市出入境管理局办证窗口了解到,目前持居住证来申办出入境证件的申请者每天大概有100多个,新措施实施后,申请量可能会大大增加。出入境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出入境面向持居住证申办证件的居民开通了两个专窗,9月1日后,对非沪籍居民申办证件将开通多个专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