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造汴京 民生做豪赌?

   2012-12-18 3590

  

  七朝古都开封现在决定来一场豪赌。赌注就是将其所拥有的宋文化遗产资源“搞大”——将开封市老城区改造成近20平方公里的实景人文旅游胜地,重现北宋“汴京”时期盛景,同时要建设一座工业化新城。实现这一宏伟工程的前提是,十几万市民将在未来4年内从老城区搬离,仅拆迁费用就要支付至少1000亿元。而这仅仅是开封这项颇具想像力的“造城计划”的第一步。(8月12日《北京晨报》)

  反对

  破坏古城折腾民生

  拥有中国历史上保存醉完整的宋代文化资源的七朝古都,经济发展水平与历史声名却极不相称。对于开封市领导来说,确实很没面子。但是,没面子归没面子,这不是举债千亿元拆迁古城、重造北宋“汴京”,拿民生利益做赌注参与豪赌的理由。

  虽说七朝古都的辉煌有历史记载为证,但是古城的价值靠大兴土木、复古才能证明吗?毕竟历史是给人铭记的,并非是给人仿制复原的。且不说拆古城建仿古新城,有毁文物买赝品之嫌。拆迁扰民、巨大财政负担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据介绍,开封市全年财政收入近50亿元,实现这一宏伟工程的前提是,十几万市民将在未来4年内从老城区搬离,仅拆迁费用就要支付至少1000亿元。再加上古城建设、仿古包装与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将更大。对于财政收入不到50亿元的开封来说,拿什么去撬动这1000亿元的巨额资金,如何安置老城居民,如何保证千亿投资不影响民生利益,收取合理回报,都是开封“造城计划”面临的现实问题。

  不仅是开封,近年来,打着发展的旗号,大肆举债,大兴土木的地方并不在少数。有报道指出,在我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诸如“国际大都市”、高尔夫球场等政绩工程,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负债。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招牌下,地方负债率过高,欠债不还,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叶祝颐

  提醒

  举债投资须划红线

  开封市年财政收入不足50亿元,这一窘境不说在全国,即便在河南省也排名垫底。靠如此虚弱的财力,再造北宋“汴京”,唯一路径只有靠举债,别无其他任何选项。

  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尽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一审定稿时曾规定:“在整体计划之下,经批准,地方政府可以发债。”但是,《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时删除了一审稿对地方政府举债的松动条款,从严规范地方债务,只有财政部才有权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显然,开封“造城计划”重要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在投资效益不太明朗化的情况下,银行也不会随意发放贷款。退一步讲,即便屈服于当地政府的行政压力,被迫发放贷款,按照现行利率,千亿贷款每年利息要超过开封市的全年财政收入。开封市即使财政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利息,恐怕也不够。

  基于现实国情,我觉得,除立法禁止地方政府借债外,还应从两方面给力:一方面就是用严厉的问责机制,来倒逼政府告别借债投资,具体点讲,对各级政府的党政“一把手”和各级政府部门的“一把手”,按照债务的多少,形成原因等各项因素的叠加,来判定其执政能力的高低,是否可以升迁,是否该追责,甚至提起司法公诉等。与此同时,重新划分与调配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地方政府相应的财权来有效保障事权,使二者相匹配。倘若如此,我相信,任何一个地方政府也不会做出不着调的投资计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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