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专项整治道路旅游客运

   2012-11-17 6100
      近日,从宜昌市政府获悉,宜昌启动了全市道路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顿道路旅游客运市场,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违法运输行为,严格落实“人、车、路、运”安全责任制,规范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安全运行水平。专项整治将持续到明年3月31日。
  开展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资质清理整治,对达不到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提请许可机构撤销或吊销经营许可或取消相应的经营范围。开展道路旅游客运车辆清理整治。专项整治期间,交通运输部门暂停许可设立新的道路旅游客运企业。道路旅游客运车辆必须由客运企业全额出资。对达不到相应安全条件或经查证属实的挂靠或变相挂靠的经营车辆,由交通运管部门依法撤销或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和行驶证。对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变相挂靠经营的旅游客运车辆,依法撤销相关登记、许可。对旅游客车的GPS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旅游客车,由交通运管部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整改验收合格以前,车辆必须停止经营活动。同时,严格实施旅游客运车辆专段号牌管理;强行实施旅游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开展道路旅游客车驾驶人员清理整治和旅行社规范经营清理整治。旅游行程在普通公路上单程超过40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单程超过600公里的,必须安排双班驾驶人员。
  严格旅游客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发现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依法查处。“两节”、“两会”和春运期间,重点加强出站、出城、过境等重要关口的安全检查。强化非法营运行为监管,严厉打击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的企业、车辆以及人员从事旅游客运;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坑客、宰客、甩客等扰乱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旅游客运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道路旅游客运违法行为处理;切实加强道路安保设施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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