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将成立执法队专门打击黑旅行社

   2012-12-18 3930

  “今后我们将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旅游消费警示制度,并尽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新快报关于“广州一日游乱象”报道(见昨日本报A08/A09版)出街后引起各方重视,昨日下午,广州市旅游局通过书面形式回应,表示将加紧建立旅游消费警示制度及旅游集散中心,规范完善广州市旅游市场发展。

  广州市旅游局表示,自今年3月以来,该局曾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大型专线联合查处行动23次,开展执法日常检查103次,共检查各种经营单位335家,收缴虚假旅游宣传单二十余万份,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旅游服务广告的乱象。不过,由于非法黑旅行社大部分没有固定门店,且诈骗手段隐蔽多变,为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打击带来了极大困难。

  “接下来旅游局将牵头与多部门合作,成立联合旅游市场执法队伍,变专项行动为常态联合执法,切实改变旅游部门职能有限、手段单一、监管力度薄弱的现状。”广州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旅游部门职能有限,手段单一,为更好的打击黑旅行社,未来将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以改变旅游部门监督力度薄弱的现状。

  市旅游局近期将加紧建立旅游消费警示制度,在宾馆(酒店)、景区(点)宣传和发放《旅游消费警示》,并定期在相关媒体发布旅游温馨提示,提醒游客理性辨别虚假旅游宣传单和非法旅行社,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并将指导旅行社开展专营广州一日游业务,整合客源,探索出一套既保证旅行社盈利空间,又保证旅游质量的广州一日游产品。

  此外,市旅游局也将尽快推进建设此前业界呼声极高的旅游集散中心,通过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来规范旅游市场。“通过政府规划建设,鼓励并组织良好服务的企业入驻,使外地游客在广州可以及时找到服务品牌和服务质量好的企业,接受高质量的旅游服务。旅游管理部门也将与行业协会广泛合作,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倡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市场行为,推进企业建立诚信体系,鼓励企业通过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市旅游局负责人表示。

  参团提醒

  交费记得拿发票留底

  1广大游客在旅行社的经营现场参团报名时应看清该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如在旅行社的营业网点参团报名,应查看旅行社营业网点的备案登记证,了解是否由报名的旅行社直接组团或代理其他旅行社的旅游产品,对线路(如台湾游)是否有经营权,千万不要采用电话或接受上门服务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团费价格的构成。旅游团费构成一般包括交通费、餐饮、住宿、游览大门票等,如旅行社故意将几项费用拆分为所谓的“直观价”,消费者就要注意团费价格外是否还有其他隐性收费陷阱。

  3消费者交费时需向旅行社索取旅游发票、双方共同确认的《旅游行程表》和《旅游合同》,注意保管并留存,需留意旅行社是否有放大其权利,缩减游客利益的条款。

  4在旅游途中若遇到旅行社或导游强行增加自费项目或购物时,消费者可向旅行社表示反对意见或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或提取保留证据返回后向组团旅行社管辖地的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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