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旅行社违规租用旅游包车 撤销安全生产等级

   2012-12-18 3390
目前,福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经进入属地检查阶段。为全面加强旅游包车安全工作,今日,福建省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整治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设区市旅游局要进一步落实旅行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辖区内旅行社租用车辆管理,彻底遏制旅游交通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旅游局要强化安全督促检查,按照公安、交通运输有关道路交通、旅游车辆管理的规定,重点检查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情况,是否租用有资质的旅游汽车运输公司的车辆和驾驶人,旅游包车协议或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健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旅行社应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收回证书,整改后符合要求,方可发还原证书。
  
  此外,各设区市旅游局要积极配合交通、公安和安监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旅游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以及旅行社租赁旅游客车有关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做好暗访记录;
  
  并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加强对旅行社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协助其进一步完善旅游包车管理制度和租用旅游车辆协议,并加强对旅行社以及导游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确相应职责和监督责任,使导游懂得如何提示、纠正驾驶人的酒驾、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省政府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和开展交通安全生产三个月集中整治大会战的工作部署要求,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公安、旅游、安监部门联合部署,从8月至10月,在全省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月14日前为企业自查阶段,8月15日-9月14日为属地检查阶段,9月 15日-9月30日为交叉检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为验收考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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