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到2015年底,宜昌市要创建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6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 (小区)100个、水产品标准化养殖基地50个。示范基地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要达到100%。
方案明确规定,对达到标准的农产品示范基地,将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并授予“放心”品牌。同时也将对示范基地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一旦发现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立即取消其示范基地命名,并纳入示范基地 “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参与示范基地创建。
市政府还提出,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城区市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县级政府所在城镇和乡镇市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