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昌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

   2019-04-27 20220

 4月26日上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通报了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质量逐渐趋好

2018年,宜昌市地表水河流总体水质逐渐趋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一是地表水河流总体水质逐渐趋好,部分支流断面水质有所改善。2018年,我市共对22条主要河流的45个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年均值水质优良符合Ⅰ~Ⅲ类共有36个断面占80.0%,水质污染较重为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2%,与2017年相比,水质Ⅰ~Ⅲ类比例持平,劣Ⅴ类比例下降3.9%,水质环境有所好转,长江干流10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良,均达到Ⅱ~Ⅲ类,主要河流总体水质稳定在良好。

2018年宜昌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

2018年宜昌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

二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018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市2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PM10、PM2.5、二氧化硫)浓度持续下降,优良天数比例有所提高,重污染天气减少2天,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PM2.5、PM10和优良天数比例三项指标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

全市1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1.4%,较2017年提升3.5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为70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10.3%、12.0%。

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5个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宜昌高新区、夷陵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1%,同比提升5.4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7、53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2.5%、8.6%。

城市声环境总体较好

一是宜昌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波动不大。2018年宜昌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2.0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二级,总体评价为“较好”。

二是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整体保持稳定。2018年城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8.9分贝,同比上升0.2分贝。城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为二级,总体评价为“较好”。

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优”

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进行评价,2018年宜昌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8.91,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

宜昌城区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这样的蓝天正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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