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出台《关于加快旅游功能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北京旅游由观光游向观光与休闲度假相结合的深度体验游转型,也有利于培育旅游产业发展新兴增长点,加快旅游产业的向心集聚能力
据报道,北京市今年将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北京市旅游功能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业已形成的中轴线文化旅游体验区、前门—大栅栏文化商业旅游体验区、什刹海—南锣鼓巷休闲旅游体验区、密云国际绿色休闲旅游产业综合示范区等旅游发展功能区的基础上,重点打造3个至5个综合收入超百亿元的旅游产业功能区,40个重点旅游产业项目将完成投资1760亿元,同时建成26个旅游休闲娱乐综合体。
意见的出台不仅有利于促进北京旅游由观光游向观光与休闲度假相结合的深度体验游转型,而且有利于培育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兴增长点,加快旅游产业的向心集聚能力。笔者认为,在意见实施和旅游功能区建设过程中,相关决策者和参与主体必须在认识上实现5个方面的突破。
第一,应突破以狭义旅游产业要素聚集为主体的认识。旅游功能区的本质是旅游功能的实现,其主要目的是为游客在旅行过程中提供所需的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作为一个空间区域,实现旅游产业和要素在空间内的聚集是保证其功能实现的唯一途径。
因此,从游客需求出发,凡是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能够被旅游发展所利用,能够给游客带来愉悦体验的服务和项目,都可以作为旅游功能区集聚和吸纳的对象。将旅游产业要素的判断方式扩大到功能视角,而不是传统的资源属性判断,避免唯传统旅游产业要素才属于旅游产业的认识。缺少这种广义的认识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产业间的融合程度,对其他有可能转化为旅游服务的产业形态形成排斥,并醉终导致功能区综合服务能力降低、游客满意度差的结果。
第二,应突破以“大”为“好”的过度规模化发展认识。长期以来旅游发展的实践表明,这项产业绝对不是曾经认为的投资少见效快的产业形态,更多时候是一项长期性、需要大规模投资作为支撑的产业形态。但近年来却出现了另外一种极端化的倾向,即认为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应按照规模大、体量大、投入大的方式进行,无限度地将与旅游相关的产业全部纳入到旅游产业体系中来,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旅游业的虚假繁荣。
因此,旅游功能区的建设和产业聚集过程中必须强调旅游企业本身的规模特点,不能盲目地以规模大、投资高作为企业入驻的唯一判断标准,而是应该从更加务实的角度以游客需求为导向进行业态培育和商业模式创新,避免过度追求大体量、大投入而忽视服务要素更加完善的错误做法。
第三,应突破以经济属性为唯一发展目标的导向认识。国务院4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将旅游业培育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实际上,从产业属性来看,这个目标具有两
个深层次的内涵:一方面旅游业具有经济属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旅游业是公共服务行业,具有公共福祉的职能。但在旅游业发展实践中,地方政府在发挥旅游业综合性功能方面过度强调了经济属性,而忽视了其作为提升民众福祉的公共服务职能。
作为城市职能区的一部分,旅游功能区建设过程中必须在一如既往地重视其经济职能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以游客幸福感提升为目标的公共服务职能,避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游客满意和幸福感提升的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旅游功能区的综合性作用。
第四,应突破就区域论区域的发展空间认识。旅游功能区建设醉终要落实到具体的地域范畴和行政管辖空间,如果从更大的视角来审视,北京市的旅游功能区至少要与两个方面的地域系统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