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对话”第19期:民间资本与旅游业发展
■ 特邀嘉宾:
陈文杰(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副总裁)
林 峰(北京绿维创景旅游规划设计院院长、经济学博士)
■ 主场嘉宾:
高舜礼(宜昌顺达国际旅行社社总编辑)
■ 主持人:
刘思敏(宜昌顺达国际旅行社社经济编辑部主任、社会学博士)
■ 文案策划与编辑:宜昌顺达国际旅行社·宜昌旅游网 沈仲亮 张玫
话题1:
《意见》释放的信号
主持人:前不久,国家旅游局正式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我们以前总认为旅游是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现在看来不完全如此,旅游业既不一定投资少,也不见得见效快,甚至回收期非常漫长。而旅游业要想长足发展没有大量投资显然不行。以前投资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地方政府或者国有大型企业,而民间资本比重不够大。
此次《意见》从5个方面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主要包括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提高民营旅游企业竞争力、为民间旅游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和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这释放出来的是什么信号?会对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
陈文杰:我认为,国家旅游局正式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释放出来以下几个重要信号:
首先,《意见》充分反映出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在发展中需要民间资本,民间资本可以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间资本有着机制灵活、决策快速的特点,民间资本全方位进入旅游业,有助于抢抓战略机遇,提升产业发展的综合力量和综合素质,在促进旅游业转变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增加更多的力量。
实际上,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民营企业就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旅游局有一个统计,2011年全国旅游项目投资总额2.67万亿元,实际完成2064亿元,民营资本占比超39%。这已经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意见》开宗明义提出“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其释放出重要的信息是:让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真正做到平起平坐。我觉得这对旅游投资市场能够起到“鲶鱼效应”。“全方位”涉及吃住行购等传统旅游业所有核心领域,还有过去比较敏感的如国有旅游企业改制重组、景区投资开发管理等一些领域。
《意见》明确提出民间资本可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重组;对民间资本落实“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的规定”、“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对于长期受人关注的风景名胜景区,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经营和管理旅游景区,并切实保障其经营管理权益。这些都充分体现民间资本在政策上与国有投资平等对待。
第三,国家鼓励和支持民营旅游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民营旅游企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强对新产品、新业态的研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