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打非治违”

[打印]2013-05-08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2642

根据省、市关于“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采取有力的措施,打击旅游行业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旅游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二、总体要求

1、坚持“三个原则”: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2、注意“四个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3、做到“五个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全部落实。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柳兵局长任组长,李强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宜昌市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执法支队,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

2、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3、旅行社未按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

4、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

6、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7、星级宾馆、A级景区等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中的旅游安全要求的。

8、其他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旅游经营行为。

五、时间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行业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5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督促相关旅游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的相关旅游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6-7月)

各县市区旅游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旅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旅游局将会同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针对旅游行业特点,结合暑期旅游安全检查,对旅行社安全用车、安全用餐等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

3、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

各县市区旅游局将本地工作情况,于8月31日前书面报送市旅游局“打非治违”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合监管、联合执法的合力。要督促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水平。

2、强化引导,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旅游企业职工和游客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继续营造全社会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要加大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曝光力度,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3、依法依规,扎实开展。各县市区旅游局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游客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4、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本地旅游安全重点工作,并与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旅游旺季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旅游食品安全、交通、消防、汛期灾害防护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构建旅游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