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打印]2013-04-20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2795

各县市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各旅游企业:

2013年“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为了营造优美的节日旅游环境,保障良好的旅游秩序,现将做好此次假日旅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一”是游客出行高峰期,加上今年“五一”小长假继续实行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前来我市的游客会急剧增加,旅游接待和安全保障面临较大压力。各县市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各旅游企业要精心组织、尽早安排“五一”假日旅游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克服麻痹思想,周密部署,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旅游安全和旅游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

二、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保障

一是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坚决杜绝用“黑车”现象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二是加强预防和应急处置准备。“五一”节前各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的准备,完善相关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三是要加强对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节前要对交通集散地、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包括农家乐)、游乐设施、漂流项目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三、开展市场整治,规范旅游秩序节前各县市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以打造宜昌旅游行业“101服务品牌”为契机,结合国家旅游局统一部署的2013年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4月22日-28日),协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节前旅游市场监管,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重点针对赴台游、旅游包车、价格、旅游合同、广告等开展综合检查;整治恶性价格竞争、低于成本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转团拼团等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欺客宰客、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四、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值班制度,及时处理旅游投诉。

“五一”期间,各县市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待和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各县市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列入全市“五一”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景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旅游统计和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于4月28日前传真至市假日办。联系电话:0717-6253315传真:0717-6224325。各单位于5月1日16时前报送假日旅游综合情况。特此通知。

宜昌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