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旅行社责任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打印]2012-11-1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108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协会:

按照湖北省旅游局下发的鄂旅游文〔2009〕171号文件精神和全省旅游保险工作会议要求,现正式启动2010年度全省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年责任险已到期或未投保责任险的旅行社即可向全省统保项目承保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投保。投保流程为:

1、参照本通知中的附件1和附件2(见湖北旅游网)选择投保方案并测算保费;

2、提供投保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保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璐15827253847

电话:027-67880734

传真:027-67880731

4、确定醉终旅行社责任险保险方案,并将保费转帐至指定帐户。

5、指定临时帐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营业部

帐号:16711218023001

开户行:中行东湖支行846006

二、对于各地已上报的旅行社清单中,出现尚未完成投保工作而发生责任险事故的,由全省统保项目承保方按照2010年度统保项目方案及人保财险湖北省公司与省旅游协会签定的统保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三、要求: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协会应根据已上报的责任险清单情况,积极组织到期旅行社和未投保旅行社实施责任险投保,做好政策宣传和投保督办,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全省统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省旅游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黄俊明

电话:027—87124690

传真:027—8712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