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旅游局下发通知导游向游客兜售醉高罚3万

   2016-05-31 4750

 记者昨悉,市旅游局下发通知,严禁导游人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违者将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导游证.

通知称,近期少数旅游车司机与导游人员在旅游车上向游客兜售商品,影响了宜昌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游客利益,也破坏了导游人员的形象.对此,宜昌市明令禁止导游人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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