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旅游行业2013年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打印]2013-04-14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1813

宜旅发〔2013〕10号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现将《宜昌市旅游行业2013年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

 

宜昌市旅游行业2013年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工作要点

2013年,我市旅游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文明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行业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为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为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发挥旅游业应有的作用。

一、加强道德教育,提升行业人员的道德素质

1、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打造“101”服务品牌。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树立优质、文明、人本的服务理念。在全行业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职业精神,引导从业人员热情、周到、诚信服务。

2、开展“树形象从我做起、正行风旅游先行”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承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为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3、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要求,印制文明旅游简明读本,普及文明旅游知识,促进游客旅游素质的提升,自觉维护旅游秩序,杜绝不文明现象。加强对旅游景点、游客集散地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教育规劝,引导游客恪守公德。

4、开展导游综合素质提升活动。引导广大导游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增强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服务游客、奉献游客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文明旅游活动,提高公民文明素质

5、开展文明评创活动。开展“文明旅游风景区”创建活动,以旅游交通、标识标牌、环境卫生、旅游氛围等为内容构建测评体系,督促旅游景区(点)完善公共设施,规范服务价格,优化服务环境,提供诚信服务。开展“文明旅行社”、“文明旅游饭店”、“文明导游员”评创活动,提升旅游企业诚信服务水平及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素质。

6、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各景点(区)、游客集散地设立“文明出游”志愿服务工作站,搭建学雷锋活动平台,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广泛开展旅游景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公共秩序。

7、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在全市旅游行业普及文明餐饮知识,推广文明餐饮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引导从业人员及游客文明就餐。

8、开展“核心价值观在我心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全市旅游行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通过开展“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的讨论、提炼、宣传及实践活动,在旅游行业营造学习宣传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推动旅游行业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规范从业行为,树立行业新风。

9、开展“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针对长期以来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以“亮出四把利剑”(法律标准之“剑”、舆论监督之“剑”、宣传引导之“剑”、诚信自律之“剑”),通过“亮剑”,在旅游行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10、开展“万名游客评旅游”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对国内外游客进行满意率调查,广泛征求对旅游行业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结果整理出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出台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促进旅游行业职业道德建设。

11、开展旅游行业自我评议。组织本行业单位员工成立评议团进行行业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道德模范等人员召开道德评议会,帮助查找本单位在道德领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大管理力度,建立提升全行业的道德素养的长效机制

12、实施旅游文明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建立公民旅游文明教育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导游和领队全程文明教育责任制,把“行前宣传教育、行中督促提醒、行后总结反馈”落到实处,引导人们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环境,积极倡导绿色出游、明白消费,扎实推进文明旅游行动。

13、广泛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在全行业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创建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推动建立旅游企业信誉等级、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大力营造诚信旅游环境,推进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诚信服务水平。

14、加大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整治力度。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虚假广告、不正当价格竞争、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损害游客利益的现象重点整治,建立健全旅游监管与旅游监察互动联动机制。完善旅游合同体系,制定实施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