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土家语:Bifzivkar)是中国传统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湘、鄂、渝、黔交界地带的武陵山区。土家族没有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拥有毕基语和目兹语两种民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接近彝语支,其传统宗教为傩道教。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密基卡”或“贝锦卡”,意为“土生土长的人”。历史上,土家族先民被称为“蛮”或“夷”。宋代以前,居住在武陵地区的土家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 。宋代以后,土家族就单独被称为“土丁”、“土人”、“土民”或“土蛮”等 。改土归流后,随着汉族移民的增加,“土”、“客”、“苗”往往对举,以对武陵地区的土家、汉、苗三族进行区分。
“土家”作为族称,是在较晚时期出现的。民国时期的《咸丰县志》将土司后裔的“支庶之家”称为“土家”,而将当地汉族移民称为“客家”。
土家族的历史
早在周王朝时期,土家族地区就开始了行政建置,巴被封为子国。秦灭巴,统一六国后,在巴人住地设巴郡、南郡和黔中郡。从唐至宋,中央政府对土家族地区实行任用当地首领进行管理的统治政策,史称羁縻政策。在唐王朝“树其酋长,以镇抚之”的怀柔政策下,“杂侧荆、楚、巴、黔、巫中”诸蛮纷纷归附。
从元代起,封建王朝开始在土家族地区建立土司制度,到明代日臻完善。土司制度是一种军政合一的组织。受中央王朝任命的土司、土官实行封建世袭制,土司既是政治上的统治者,拥有一定数量的武装;又是各自区域内醉大的封建领主,土民与土司是一种人身隶属关系。元至清初,中央政府在土家族地区设立了数十个土司,以永顺土司、保靖土司、桑植土司、容美土司、散毛土司、施南土司、忠建土司、酉阳土司、石柱土司和思州、思南土司影响较大。
自清雍正五年开始,清政府在土家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即废除土官统治,委派流官治理,到乾隆末年,基本完成。改土归流后,中央政府对土家族地区实行与中原地区相同的政治体制,在湘西设立永顺府,辖永顺、宣恩、咸丰、来凤、利川、建始六县和鹤峰州、长乐县,渝东南设立酉阳直隶州(辖酉阳、秀山)和石柱直隶厅;黔东北设有思南府(辖印江、安化和沿河弹压委员)和铜仁府。在府县以下,用保甲制代替原土家族的基层组织“旗”。
1957年9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原湘西苗族自治州(1952年建立)改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0年5月,来凤土家族自治县和鹤峰土家族自治县先后成立。1983年11月7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1月11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983年12月1日,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1993年4月改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4年11月10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1月13日,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1月18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2月8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2月12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987年11月20日和23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先后成立。
土家族饮食习惯
土家族日常主食苞谷、稻米,辅以红薯、马铃薯等。菜肴以酸辣为其主要特点,尤喜将黄豆磨细,浆渣不分,煮沸澄清,加菜叶煮熟,制成合渣。其它较有特点的食物还有粑粑、腊肉、油茶、合菜、团馓等。
苞谷饭
土家族喜欢饮酒,其中常见的是用糯米、高粱酿制的甜酒和咂酒。咂酒,一般把薛曲和杂粮置于坛中密封,少则半年,多则二、三年,久之成酒。待客人到来时,取置堂案正中,以细竹通节为竿,插坛底,堂中置案,两旁分放鸡、鸭、鱼、肉等,各置筷子一双,而不设坐,由主妇开坛,主人请客人上前依次轮流咂酒,后举筷而食,彼此不以为嫌,边吸边食,边唱边跳,载歌载舞。
土家族服饰
在服饰方面,土家人尚俭朴,喜宽松。传统衣料多为自织自纺的青蓝色土布或麻布,史书上称为“溪布”、“峒布”。
女装上衣矮领右衽,领上镶嵌三条花边(俗称“三股筋”),襟边及袖口贴三条小花边栏杆;下穿“八幅罗裙”,裙褶多而直,后改为裤脚上镶三条彩色花边的大筒裤;姑娘素装是外套黑布单褂,春秋季节多穿白衣,外套黑褂,色似鸦鹊,称之为“鸦鹊衣”。头发挽髻,戴帽或者用布缠头,喜戴耳、项、手、足圈等银饰物。
男式上衣为“琵琶襟”,后来逐渐穿对襟短衫和无领满襟短衣;缠腰布带;裤子肥大,裤脚大而短,皆为青、蓝布色,多打绑腿;头包青丝帕或五六尺长的白布,呈“人”字形;脚穿偏耳草鞋、满耳草鞋、布鞋或钉鞋。
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地方的土家族穿着已经与汉族差不多,只有在隆重集会和节日,或偏僻山村,才能见到土家族的传统服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