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漂流旅游安全管理的通知

[打印]2017-05-10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2592

 各县市区旅游局(委):

目前,正值各地漂流场所修坝储水、清理河道、加固堤坝、维修器材、培训员工、健全制度等前期准备阶段。为切实抓紧抓好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根据省旅游委的通知精神,现将漂流旅游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彻底摸清漂流项目底数,全面掌握漂流项目情况,确保数据准确全面,并填写《湖北省漂流项目调查统计一览表》,于2017年5月16日前上报市旅游委。

二、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规范漂流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安〔2015〕 16号 )明确的安全职责,规范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漂流项目隐患排查。

三、要联合交通、公安等职能部门重点督促漂流景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景区内接送游客与运送漂流工具的交通安全管理。

联系人:邓学高 电话:6253101 电子邮箱:910270828@qq.com

宜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