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和2013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

[打印]2013-04-19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2475

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开发分会、有关旅游商品生产企业: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和“2013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鄂旅游办发[2013]30号)(鄂旅游办发[2013]25号)精神,我局将组织各地旅游局和旅游商品企业参展参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

1、举办时间、地点

2013年5月24日-27日(23日报到),浙江省义乌市。

2、主办单位国家旅游局浙江省人民政府

3、博览会主要内容本届旅游商品博览会坚持“落实国家战略、惠及社会民生、促进产业融合、促进旅游发展”的办会宗旨,紧紧围绕“旅游商品创新”和“旅游商品交易”两大内容,突出旅游装备用品、旅游休闲用品、酒店用品、旅游纪念品四大行业及智慧旅游和旅游商品创意研发特色,注重展会实效。以旅游商品交易为中心,配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全国饭店协会采购商大会、全国景区协会采购商大会、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展、旅游新产品发布会、购物旅游节等活动。

4、有关要求⑴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积极做好组织参展工作。要主动与当地旅游商品企业取得联系,向他们宣传推介旅游商品博览会,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⑵市旅游局统一组织参展。以县市区旅游局统一组织旅游商品企业报名参展(报名表见附件),由市旅游局集中报名。⑶报名表请于4月26日前报市旅游局316室。

二、组织参加2013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大赛

1、大赛时间、地点

2013年5月24日-27日,浙江省义乌市。

2、主办单位

2013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组委会

3、旅游商品大赛主题景区文化地域特色

4、参评商品范围及要求⑴参赛范围:以旅游旅游景区、红色旅游景区为元素而开发的实物类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包括符合景区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特色旅游商品及商品包装,但不包括食品、烟酒和服装类商品。⑵请各县市区旅游局按照参照大赛评审标准组织本地商品评比,积极推荐本地特色的商品参赛,我局将从推荐的旅游商品中评选出5件(项)能够代表我市旅游景区(城市)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的旅游商品,参加全省商品推荐。⑶参评商品的零售价格不要超过5万元;重量不要超过30公斤;体积不要过大。⑷同一材质、工艺的商品只能报一件(项)参赛。⑸请各县市区旅游局于4月26日前,将推荐的参赛商品名称、规格大小及商品简介用电子版形式按照规定样式报送市旅游局316室(样板附后)。

联系电话:6253363

电子箱邮:ycta0316@yahoo.cn

2013年4月18日